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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網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khalil_fong/trackback.php?pbgid=85854&entryid=587500

在廣播裡第一次聽到這張專輯

當時完全不知道已經開始打歌

但是即使是琅琅上口的西洋老歌

還是能馬上聽出方大同的獨特嗓音

以及隨之而來的莫名感動

我買了timeless

經典再加上方大同

的確值得永恆收藏

 

新浪有抽獎活動喔~

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」贈獎活動

主辦單位:華納音樂
協辦單位:新浪台灣

方大同2009自選輯 作為方大同音樂養分的一次註記
自選10首他的經典 勾起屬於你的永恆
方大同在這次的自選輯裡,收錄了10首好好聽的歌曲,有著他酷愛的 Michael Jackson、Stevie Wonder…,這些旋律在無形之中影響了他的生活,陪伴他的成長,為他的背景添上色彩,給予他音樂創作的養分。

即日起~09/13,只要串連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」,就有機會獲得「方大同簽名海報和簽名單曲唷!

方大同新浪活動部落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khalil_fong/
活動網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tw/khalil_fong/article.php?pbgid=85854&entryid=587500



一、 活動期間:2009/08/18(二)~2009/09/13(日)
二、 活動主題: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」贈獎活動
三、 活動方式:
(1) 串聯貼紙(不限部落):於活動期間,在個人部落格(不限部落格平台)貼上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」串聯貼紙,就有機會獲得「方大同簽名單曲或海報」。《前往>>貼紙教學
貼紙語法,請詳見文章最下方!

(2) 活動引文(不限部落):利用部落引用機制引用本篇「『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』贈獎活動,就有機會獲得「方大同簽名單曲或海報」。《前往>>引用教學

注意!完成活動指定串聯項目後,請務必於本文下方回應留言,留下參加活動資料,始可參加抽獎活動!
參加項目: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」贈獎活動
部落名稱:
部落網址:
引文網址:若參加引文者須填寫
得獎通知信箱:
(若連結失效或文章及貼紙已刪除者,則無法參加抽獎)

四、 活動資格
1. 本活動不限新浪部落長參加。
2. 參加本活動之部落長,需留下正確且完整聯絡方式,否則視同自行放棄得獎資格。
五、 贈品項目:
1. 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簽名海報」1張/人(共3名)。
2. 「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簽名單曲」1張/人(共3名)。
六、 得獎公佈:
1. 得獎名單將於「2009/09/16(三)」公佈於活動文章下方,並發信告知得獎者。(註:每位得獎者將收到專屬於本活動的領獎通知單,故不再於得獎者部落留言,請參加者務必於得獎公佈日期,自行至本篇文章下方查閱得獎名單,並檢查所留之電子信箱是否有收到領獎通知單)。
2. 若於「2009/09/17(四)」下午五點前仍未收到「領獎通知」,請Mail至客服信箱service-tw@staff.sina.com.tw(請註明參加項目/中獎部落名稱/部落網址/Email信箱)。
3. 若未遵守活動規則及領獎程序,則將自動放棄得獎權利。

七、 領獎時間及方式(逾期未領獎者視同放棄):
1. 領獎時間:2009/09/16(三)~2009/10/09(五)上班日
上午10:00 ~ 中午12:00
下午14:00 ~ 下午17:00
(週末及國定假日不提供領取服務)
2. 領獎方式:
(1) 親自領取:請於2009/10/09(五)前攜帶以下證件至新浪台灣櫃台領獎(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)。
l 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,並於指定欄位簽名。(「領獎通知單」將寄送至您所登記之電子信箱。)
l 身分證件:請攜帶「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)。
(2) 郵寄:若未能親自領取者,請於2009/10/09(五)將以下資料,寄達「台北市光復南路一號六樓之二」,並註明「『方大同Timesless可啦思刻』活動小組 收」。
l 「領獎通知單」:請列印「領獎通知單」,並於指定欄位簽名。(「領獎通知單」將寄送至您所登記之電子信箱。)
l 身分證件影印本:請影印「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」乙份(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均可)。
l 回郵信封:貼有郵票之回郵信封(將以掛號方式寄出,得獎通知單將告知所需郵資,請務必確認郵資是否正確,若郵資不足,新浪網無法協助寄送贈品)。
(3) 所有獎項款式、型號及顏色以實際送出為主,中獎者不得挑選。
(4) 依照稅法規定,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需繳納10%機會中獎所得稅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需依稅法規定繳納20%機會中獎所得稅),中獎人需完成繳稅程序後,方可領獎。依稅法規定,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1,000元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
八、 請勿冒用他人部落或資料參加活動,若經發現,將依法處理。
九、 參加活動者須同意上列規定,新浪台灣保留修訂本活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若有任何修改或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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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perdonu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